南丰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丰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勘测设计,招标人为南丰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经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发改发【2021】1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现对该项目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节水灌溉、新增耕地等专业设计,上图入库资料递交及工程施工期间随叫随到的技术服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南丰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勘测设计。
2.2建设内容:建设1.75万亩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高效节水的高标准农田。
2.3招标金额:77.28万元(具体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的1.6%)。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工程总投资约5250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农业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规范要求等。
2.6设计服务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日历天测绘人员完成项目区影像图描绘,确定项目区范围和建设内容并征求村民初步意见(第一次征求意见表);再10日历天设计人员进场,将乡、村、组意见在测绘成果图上草绘设计,并完成村民征求设计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表);再10日历天设计人员拿出设计成果图并深入项目区复核,完成村民征求最终设计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表),复核后提交设计成果,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供县级评审,每逾一天扣除总设计费的2‰;初步设计方案经县级评审后,7日历天完成(含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修改并提交市级评审,每逾一天扣除总设计费的2‰。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市级专家合理性评审和概算控制价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修改并提交市级批复,形成最终设计成果,每逾一天扣除总设计费的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勘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用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有效,其他视为无效,水利资质企业须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土地规划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出示进赣从业备案原件;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行业、取消、暂订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环节,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可于2021年 04月23日至2021年05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在开标会结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离场。
7.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4 本次招标采取暂定控制价方式确认,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在招标人规定招标控制价范围内的,按废标处理,实际勘测设计服务费根据投标人中标价按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6%扣减违约所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5 投标人可同时投标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可以兼投兼中),但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标段的项目组成员,否则第二标段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确定排位第二的中标排序人为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丰县农业农村局(章)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7676295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779418211
监督单位: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章)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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