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梁山县城乡环卫处地址:梁山县人民北路东首市政大楼3楼(梁山县城乡环卫处) |
联系方式:0537-3261580(梁山县城乡环卫处)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县(区)市中市中号经十一路74-1号501室 |
联系方式:15505473654 |
二、采购项目名称:梁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32202102000010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15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AB包):P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能力的投标人;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所投包组经营范围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一级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山东省外投标人资质未体现等级的,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说明其经营许可证书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等级及经营范围应等同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须附相应行政许可依据文件,比如:山东省企业须附《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4、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报价文件;5、供应商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7;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提供)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由于各省市对相关经营许可制定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山东省外投标人资质未体现等级的,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其经营许可证书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等级及经营范围应等同于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即可⑤投标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AB包):P62;1、企业荣誉(4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道路清扫保洁方面取得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嘉奖证书每获得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级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包括以上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专业技术人员(3分)拟派技术团队人员中具有环境类相关(含环境工程、园林绿化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包括以上证书证件及任意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一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能力的投标人;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所投包组经营范围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一级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山东省外投标人资质未体现等级的应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并提供其经营许可证书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且实力应等同于《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所要求的一级企业标准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报价文件;5、供应商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二丶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提供)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由于各省市对相关经营许可制定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山东省外投标人资质未体现等级的,应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并提供其经营许可证书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的有效人员证明(须出具本单位近6个月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车辆证件(须出具车辆权属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即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注册登记证原件),且实力应等同于一级企业标准要求⑤投标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三丶1、企业荣誉(4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环卫保洁类取得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嘉奖证书每获得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级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环卫保洁等),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包括以上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专业技术人员(3分)拟派技术团队人员中具有环境类相关(含环境工程、园林绿化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包括以上证书证件及任意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冰联系方式:15505473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