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根据《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岚山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睢宁县官山镇人民政府、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李集镇、岚山镇、桃园镇、官山镇、金城街道、凌城镇。
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64.88万元 ;
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15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9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XZSNGBZNTJY-2020-01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46.85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李集镇柳圩片区;
(2)XZSNGBZNTJY-2020-02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50.82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李集镇袁肖片区;
(3)XZSNGBZNTJY-2020-03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32.55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李集镇庄河片区;
(4)XZSNGBZNTJY-2020-04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13.35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岚山镇;
(5)XZSNGBZNTJY-2020-05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69.52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桃园镇;
(6)XZSNGBZNTJY-2020-06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54.27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官山镇;
(7)XZSNGBZNTJY-2020-07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50.32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金城街道;
(8)XZSNGBZNTJY-2020-08标段:主要包括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116.85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凌城镇;
(9)XZSNGBZNTJY-2020-09标段:主要为农电工程,造价约130.35万元;此标段项目区在李集镇、岚山镇、桃园镇、官山镇、金城街道。
注:本工程共分9个标段,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仅可参与其中三个标段的投标,同一家投标申请人在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范围内只能中一个标段,从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XZSNGBZNTJY-2020-01至08标段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2018年4月1日以来)从事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水利部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部门土地整治工程、农业部门“千亿斤粮食项目”工程);
(7)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30万元(该证明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
(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为本企业人员;如上岗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一)XZSNGBZNTJY-2020-09标段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要求: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2018年4月1日以来)从事过农电施工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0万元(该证明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
(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为本企业人员;如上岗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一标段
| 二标段
| 三标段
| 四标段
| 五标段
| 六标段
| 七标段
| 八标段
| 九标段
|
2万元
| 3万元
| 2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2万元
| 2万元
|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336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四、本公告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府服务(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3楼339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5.评委会组成:从《徐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委库》中分类抽取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6.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标法”。
七、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建造师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2%的保证金,待工程通 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5、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建造师实行全程考勤。
八、招标人: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岚山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睢宁县官山镇人民政府、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层
联系人:姜玲电话:0516-8383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