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医科院创新工程结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24日 12:54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医科院创新工程结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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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
行政区域 | 东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4日 12: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老科研楼外宾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老科研楼外宾室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69156927-605 |
采购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69156927-605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医科院创新工程结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医科院创新工程结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科院创新工程结题审计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关于各单位自行采购创新工程结题审计事务所的通知》,为做好基础所承担的医科院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基础所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基础所承担的2016年-2020年立项的医科院创新工程34个项目(28个首席项目+6个专项,含参加单位课题)实施结题审计,分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3、预算金额:预计约90万元人民币。
项目结题验收审计费用由创新工程项目经费支付,按照经费量分别由各参加单位承担,各单位自行支付。
2016-2017年立项的医科院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了中期审计,中期审计报告可参考使用。
二、服务内容
1、对基础所承担的2016年-2019年立项的医科院创新工程项目(30个项目,含参加单位课题)实施结题审计,项目执行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项目出具结题审计报告。
2、2020年立项的4个项目(含参加单位课题)待结题后组织开展结题审计,分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三、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按照医科院要求)。
1.明确人员配备。如遇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及时补充同等资质的人员。
2.候选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响应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不得推脱、怠工。
3.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职业规范等,并承诺遵守廉洁 自律。
四、服务方案
磋商供应商应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内容应详尽明确,充分体现专业化程度及对社会组织业务的熟悉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服务的认识、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实施策略、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进度控制措施、保密措施等内容。
五、服务承诺
磋商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服务承诺。
六、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诺要全程参与审计工作过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科技计划结题验收4年以上的审计经验,熟悉医科院创新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项目团队其余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财会、税务、审计类专业知识。项目团队要认真学习科研项目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被审计单位的运作规律和管理要求,熟悉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资产管理等相关财经法规。
现场项目人员应不少于5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如事务所提供多名注册会计师需指定其中1位注册会计师为项目现场负责人。其他项目团队人员:至少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按照医科院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1、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地址;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具有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或科研机构审计、咨询和服务相关经验及业绩。4、具有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6、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磋商供应商须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至 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领取
方式: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老科研楼外宾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老科研楼外宾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要求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执业证书》,以上证书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有效。
2、单位出具的对报名人的授权委托或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以下名单:
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③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报名时提供上述查询记录结果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公告之后日期。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行政设备处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将电子版磋商文件(以PDF版为准)发送至提交资料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69156927-6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6915692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