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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410007776-4号线一二期车站CCTV系统更新工程(C3145)
资格预审公告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铁(深圳)]现就4号线一二期车站CCTV系统更新工程(C3145)进行询价。
本合同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提供4号线3个车站(福田口岸站、市民中心站及清湖站)的CCTV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更新改造车站内的摄像机、视频存储、编解码器等,并接入既有中心平台系统统一管理。
本合同为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及设备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及专用配线和配线架(含安装件)等的采购,还包括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系统所需附件、专用安装材料的采购。
本合同的工期暂定为一年。
本次询价对申请人的要求为:
1) 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壹级)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备案等级:壹级)。
3) 申请人须具有近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CCTV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如综合安防系统、安防系统、电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等同类项目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最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400 万元或以上。
注:
(1)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深圳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深圳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企业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3)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不被接受。
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公司名称、背景、简介及组织(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组织架构、人员数量、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等);
2)
提供至少1份近5年内CCTV系统工程项目业绩证明(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400 万元或以上)(业绩应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为准,合同节选关键页面即可,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及内容);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指定联络人的姓名、职位、联络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须知: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为完整的1套,并放入密封的信封或文件袋内,封面请注明:
“合同编号410007776-4号线一二期车站CCTV系统更新工程(C3145)资格预审资料”;
3) 申请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港铁(深圳)将不会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参与本合同报价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5月08日16 :00时前将申请资料递交至以下联系人处(切勿投入投标箱):
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2927 6037 邮箱:jwzhu@mtrsz.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1000号港铁(深圳)总部大楼 邮编:518109
1)
本公告所载的一切内容仅作指引,绝不构成港铁(深圳)与其它任何一方之间具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且港铁(深圳)保留修改本《资格预审公告》的权力。
2)
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并不代表获得报价的资格,港铁(深圳)对此有最终决定权。
如需了解有关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mtrs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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