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4917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4917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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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
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0-4917),于2020年10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第一次补充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第一次补充公告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第一次补充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第一次补充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第一次补充公告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修改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条款号及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注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2点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一条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4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三条(20)、(21)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2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六条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6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九条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8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或其他评审因素,由招标人自定)权重为10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0%。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10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0%。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标投标环节中应用的指引》(招标投标指引2020年第6期)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9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第2点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用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资料电子版(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请注意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施工方案等),并隐去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用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请注意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施工方案等),并隐去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10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增加条款号11.2.12,将原条款号11.2.11改为11.2.12
11.2.11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九的格式填写)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6.1-16.6条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16.1.1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1.3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
16.2招标人可委托本项目招标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16.3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7.4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3
招标文件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15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13“审查项目”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16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13“须审查的资料”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7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附件二(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附件二(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附件九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
全文替换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二、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后现文如下: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企业资信(25分)
类似工程业绩
10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钢结构跨度大于或等于36米的钢结构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亿元的钢结构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分;
企业获奖
10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工程获得奖项: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10分;
工程研发能力
5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多得5分。
二、技术方案(75分)
项目管理团队
(20分)
项目指挥长
4
(1)项目指挥长由企业总经理(或以上级别)担任的,得4分;由副总经理担任的,得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①须提供在本企业任职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任职文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4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4分,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不提供职称证书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
3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①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不提供职称证书不得分。
造价负责人
3
(1)拟委派造价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3分;
(2)拟委派造价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筑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
注:①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团队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基本人员情况(除项目指挥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其中具有:
建筑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2人、机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2人、电气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2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安装类专业),全部满足得6分,每缺少一名上述人员或有一名上述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扣3分,直至扣到0分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55)
总平面图
11
【优】施工总平面布置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8-11]分。
【良】施工总平面布置基本完整,施工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得(5-8]分。
【中】施工总平面布置欠合理,(3-5]分。
【差】不符合“优、良、中”档定档条件的,均定档为“差”档,得[0-3]分。
工期计划
11
【优】施工时度计划和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11]分。
【良】施工时度计划和保证措施针对性比较强,比较合理的,得(5-8]分。
【中】施工时度计划和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得(3-5]分。
【差】不符合“优、良、中”档定档条件的,均定档为“差”档,得[0-3]分。
施工质量目标
11
【优】质量目标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11]分。
【良】质量目标保证措施针对性比较强,比较合理的,得(5-8]分。
【中】质量目标保证措施针对性比一般,合理尚可的,(3-5]分。
【差】无质量目标保证措施的,得[0-3]分。
安全文明措施
11
【优】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得(8-11]分。
【良】有较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得(5-8]分。
【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一般的,得(3-5]分。
【差】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得[0-3]分。
劳动力投入措施
11
【优】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各工种人员安排合理的,得(8-11]分。
【良】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较明确、较具体,各工种人员安排较合理的,得(5-8]分。
【中】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一般、较具体,便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5]分。
【差】不符合“优、良、中”档定档条件的,均定档为“差”档,得[0-3]分。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1)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移交生产证书;(2)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技术指标(钢结构跨度或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体现技术指标的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指标,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指标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指标(钢结构跨度或单项合同金额),则以施工图纸或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技术指标(钢结构跨度或单项合同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技术指标(钢结构跨度或单项合同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技术指标(钢结构跨度或单项合同金额)为准。(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2、【企业获奖】提供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各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各省建设工程优秀结构奖等质量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提交工法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5、【项目管理团队】①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职称证书、注册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注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和专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为准,需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认定。③注册安全工程师需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查询系统查询(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查询为准,需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认定④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企业资信需为联合体主办方所有。
7、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剩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附件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如下:
附件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由投标人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设定。
2、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投标单位同意招标人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投标单位不同意招标人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投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AB区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建设单位
投标单位
备注
一、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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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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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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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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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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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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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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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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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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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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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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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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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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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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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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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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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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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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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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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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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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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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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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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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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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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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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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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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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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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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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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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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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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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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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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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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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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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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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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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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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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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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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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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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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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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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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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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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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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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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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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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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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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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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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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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区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建设单位
投标单位
备注
一、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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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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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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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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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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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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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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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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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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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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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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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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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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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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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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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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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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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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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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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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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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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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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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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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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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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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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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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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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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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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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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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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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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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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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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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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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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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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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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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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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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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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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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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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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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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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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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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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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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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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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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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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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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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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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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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五、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第一次补充公告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日期: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招标文件20210425(第二次补充公告挂网版).doc
广交会展馆室外钢结构改造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20210425(挂网版).doc
补充公告2.pdf
JG2020-4917_20210406150642.G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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