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港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公告名称: |
江苏云港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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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GGXQZHZFJ-JSYQ-202104001 招标编码:CBL_20210423_104762442
开标时间:2021-05-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连云港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 其它
连云港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2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GGXQZHZFJ-JSYQ-202104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72088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综合行政执法制式(城管)服装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质量标准:货物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服饰行业标准,保证其各项检测指标达到国家合格规范要求,符合苏建城管【2018】915号文件及住建部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文件的要求。
7.交货期: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量体工作,量完体50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接受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①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②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是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涵盖本次采购项目。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厂方唯一授权书。
3.2有承担类似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制作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相关证明文件)。
3.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
3.4投标人应提供由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物品中大檐帽、春秋常服及配套衬衣、春秋执勤服、夏季制式短袖、夏裤的按新城管制服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注: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将所有原件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相关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三单元4层)
3.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向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提供1份。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址: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三单元4层)。
注:供应商的春秋常服及配套衬衣、春秋执勤服、夏季制式短袖、夏裤及面料样品可以提前寄到我方,也可以和标价书一并递交。
五、开标
时间:2021年5月12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三单元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1)投标人应以本单位的名义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交。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下文所列明的银行账户,转账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在项目采购结束后须退还保证金的,与项目经办人或代理公司驻点人员联系办理。
(2)投标保证金应提前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通过转账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递交至: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1550188000075883
2.本磋商文件中标(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三单元4层
联系方式:贾小曦 17751671370
九、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磋商采购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磋商地点。进入开标地点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磋商仪式结束后请在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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