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2021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2021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QZC-2021024
二、采购内容:
汽车维修服务定点机构1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3、在大连市内四区注册的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资金财政性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35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磋商文件(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硕园8号楼钻石湾G3公寓楼1019室)。
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要求:
报名的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1755643330@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
七、接受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1年5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2021年5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时间与地点:2021年5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采 购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全玲玲
电 话:0411-39367065
电子邮箱:1755643330@qq.com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硕园8号楼钻石湾G3公寓楼1019室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