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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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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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26 至 2021-04-30 |
撰写单位: |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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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084
项目名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8,831.00
最高限价(元):908,831.00
采购需求:查看
零星维修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副本;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3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 4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5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 6 )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证书(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高新区橡树湾南门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高新区橡树湾南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至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邮编:114000,收件人:马云鹏,联系电话:0412-5261330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投标文件推荐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云视讯”APP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5.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将汇款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千山中路50号
联系方式:
0412-555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
联系方式:
0412-5261330
邮箱地址:
2389988887@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鞍山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4249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云鹏
电 话:
0412-526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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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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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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