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129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38360.44元
最高限价:2738360.4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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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包
| 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
| 2738360.44
| 27383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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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对原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池内清淤,室外铺装,并根据工艺要求新增设备和配套附属用房等。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票)。社会保险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平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到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高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高龙镇龙华路一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4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8楼1805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18937997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1893799705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