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2021-2024年度统发工资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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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 11: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8日 15:00 |
开标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冯国辉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2-3167266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N西-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耀邦0662-3895996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国辉0662-3167266 |
项目概况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2021-2024年度统发工资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G-20210420
项目名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2021-2024年度统发工资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1、★代理银行需拥有健全的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如目前没有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可提供承诺中标后完善),免费提供给区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使用,实现对相关部门统发工资管理业务的实时连接、传输和统发工资数据管理及共享,满足代扣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项目的业务管理需求。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使用的系统所需硬件配置由代理银行免费提供。同时,代理银行还须免费提供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修理、升级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在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后60个自然日内,代理银行要保证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正常运行。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具体功能要求:
①具备对纳入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所有人员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管理模块,支持纳入统发人员工资、津补贴计算,包括支持对补发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计算,并按税务部门的要求生成报税明细和汇总表;
②支持节日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发放等软件模块、并支持一个月多次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要求;
③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支出总数和明细表、人员经费变动情况等;
④必须具备根据相关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查询、检索、分析统计和会计报表等自动生成功能;
⑤能满足多个科室同时在线数据审核和查询;
⑥具有自动纠错比对功能,能自动识别身份证号码、姓名等错误,及时发现统发工资数据中的疑点,支持历史数据的查询比较,按分类要求检索审核有关支出情况;
⑦按用户要求代扣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税费项目,并按规定统一划入指定的相应帐户;
⑧支持数据接口的灵活定义功能,按用户要求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交系统的网络系统连接。
2、代理合同期满后,如原中标代理银行未能取得下一期代理资格,但上述政府部门提出仍需继续使用该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或其中的某些模块,代理银行需承诺继续向上述部门无偿提供系统使用权及必要的系统维护服务,因系统维护服务产生的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合理费用可以协商解决, 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承担。
3、代理银行必须设置统发工资过渡户,开设统发工资卡。由财政国库每月将资金划拨到银行统发工资过渡户,再由过渡户进行统一发放至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卡。
4、统发工资需于每月5日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发放至个人。代理银行应每月及时向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反馈所代理的统发工资业务的资金支付信息,需在工资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数据回盘至财政部门,并做好每月与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业务的衔接和数据核查,在协商日期内分种类进行数据返盘。代理银行应按时向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和预算单位报送报表和会计单据。
5、代理银行必须提供个人银行卡优质服务,对个人统发工资卡给予免补卡换卡费用、免年费、免信息服务费等优惠服务。在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范围内设置金融网点,基本满足高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金融需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等虚拟渠道完善,以方便客户支取存款。
6、统发业务必须由代理银行的支行以上机构主办,主办机构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统发工资业务,其中包括配备专人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系统运作和维护。
7、代理银行接受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对所代理业务管理监督,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3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G、政府采购政策
32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4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35.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5.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5.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5.4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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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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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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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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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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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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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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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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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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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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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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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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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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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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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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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在阳江地区具备经营银行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并在海陵区内设立金融网点(不含自助银行),(需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分包项目;4.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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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
地址: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N西-8号
联系方式:梁耀邦0662-389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
联系方式:冯国辉0662-3167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电 话: 0662-316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