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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4-25
详细内容:

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投标人2018年、2019年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是无法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请问是否能够仅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

答: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问题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投标人2018年、2019年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是无法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请问是否能够仅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

答: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问题3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能体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问题:建议明确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具体指什么?明确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批复意见?建议将批复意见调整为提供效果评估业绩的专家评审意见。

答: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五、项目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能体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问题:建议明确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具体指什么?明确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批复意见?建议将批复意见调整为提供效果评估业绩的专家评审意见。

答: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5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特别说明,1.上述一~七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问题:建议明确是法人章还是单位公章。

答:法人章即单位公章。

问题6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能体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问题:建议明确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具体指什么?明确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批复意见?建议将批复意见调整为提供效果评估业绩的专家评审意见。

答: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7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五、项目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能体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问题:建议明确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批复意见具体指什么?明确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批复意见?建议将批复意见调整为提供效果评估业绩的专家评审意见。

答: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特别说明,1.上述一~七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问题:建议明确是法人章还是单位公章。

答:法人章即单位公章。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计费基数暂定为9000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2.85%。投标人填报的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二、业绩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

项目业绩类型仅限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通过专家评审的合格的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报告复印件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场内或场外证明复印件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合格的场内或场外备案函复印件或建设用地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

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3.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五、项目人员资格要求”第1小条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有环境工程类或化学化工类或土壤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

业绩类型仅限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通过专家评审的合格的场内或场外效果评估报告复印件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场内或场外证明复印件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合格的场内或场外备案函复印件或建设用地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

如证明资料未分场内或场外的,同样满足要求。

如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5日





扫描全能王2021-04-2515.13.pdf 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补充通知(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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