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内资审【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西起渠东路,东至毕昇路,道路全长约869.794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热力管道工程、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热力管道工程、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并包括工程建成后的调试、培训和试运转等技术服务以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2.3建设地点:西起渠东路,东至毕昇路。2.4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工期153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6投标报价上限:1910.83万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万捌仟叁佰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需须具备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全国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7 09:00至2021-05-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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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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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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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子尚
| 联系人: | 宋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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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2557621
| 电话: | 0316-20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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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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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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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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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hiheng4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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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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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7018080500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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