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内资审【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发区四号路(渠东路-毕昇路)道路工程,西起渠东路,东至毕昇路,道路全长约869.794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热力管道工程、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3建设地点:西起渠东路,东至毕昇路。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工期153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6合同估算价:36.61万元,大写:(叁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7 09:00至2021-05-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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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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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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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子尚
| 联系人: | 宋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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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2557621
| 电话: | 0316-20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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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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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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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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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hiheng4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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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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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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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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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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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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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7018080500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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