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水文监测站点修复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
各投标单位:
现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水文监测站点修复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HYZB2021-067)(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质疑1、招标须知前附表 1.4.1 1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若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营业执照。可否参加联合体投标?
回复:事业单位可以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
质疑2、 招标须知前附表 1.4.1 1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若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可否参加联合体投标
回复:事业单位可以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的,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疑3、招标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无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可否参加联合体投标
回复:事业单位可以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无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质疑4、招标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网址、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工程类别、合同金额、工程规模及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完工日期)]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工程类别、合同金额、工程规模及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完工日期)]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副本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种或几种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显示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若投标单位业绩无相关截图,只有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副本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种或几种证明材料,可否参加联合体投标?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招标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5□8□近三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完工日期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该类似业绩是否必须是牵头单位提供,可否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业绩?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均可。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7日
补充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