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象新区华艺街、渌坛路等4处城市驿站配套用房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217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4月27日-2021年05月06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五象新区华艺街、渌坛路等4处城市驿站配套用房,包括华艺街城市驿站配套用房A1号、A2号、A3号;渌坛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B1号、B2号;凤凰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C1号、C2号;步云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E1号、E2号,现为空置房,城市驿站配套用房仅限于办公、经营或仓库使用,租赁期限3至5年。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房号
参考面积(㎡)
位置
租赁期限(年)
竞租保证金(元)
挂牌价格(元/月)
1
华艺街城市驿站配套用房
A1
30.08
华艺街西面、博艺路北面
3
10000
5978.40
A2
23.03
A3
21.62
2
渌坛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
B1
48.16
渌坛路北面、12号路东面
5
5780.00
B2
凤凰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
C1
38.76
玉象西面、凤凰路北面
3434.00
C2
29.92
4
步云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
E1
32.34
龙岗大道西面、步云路南面
3129.00
E2
30.24
备注:
1、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仅限于办公、经营或仓库使用。
3、每处城市驿站整体招租,租赁期间禁止转租,但可以多种经营。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以及水电押金(按标的物建筑面积≤100㎡,按25元/㎡收取)。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在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交纳,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季度租金,以后每个季度租期届满10日前交付下季度租金。租赁期间,除标的2渌坛路城市驿站配套用房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按5%逐年递增外,其余标的前两年租金不变,从第三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总额的基础上以5%递增。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逾期交纳相应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实欠租金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逾期后超过1个月不交相应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租赁期限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