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26,截止日期:2021-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张贵庄街2021年5月-2022年4月东丽广场、东丽公园及惠民公园清洁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ZX-2021-A03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编号:HZZX-2021-A030)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张贵庄街2021年5月-2022年4月东丽广场、东丽公园及惠民公园清洁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ZX-2021-A03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张贵庄街2021年5月-2022年4月东丽广场、东丽公园及惠民公园清洁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K9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2021-A030 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1年5月-2022年4月东丽广场、东丽公园及惠民公园清洁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431804万元 最高限价:128.4318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28.431804 | 128.431804 | 清扫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 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磋商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②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交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1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到 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K919 方式:每日 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以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联系代理人员:王工,联系电话:18630989425,也可拨打座机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79号 联系方式:022-2483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K919 联系方式:022-88216166-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王工 电 话:022-88216166-80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公园、广场清洁化服务需求书(1).docx
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