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26,截止日期:2021-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哈密伊吾县七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公开选定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哈密-伊吾县,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编号:TZYHM-2021-15-01,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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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吾县七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公开选定供应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一:伊吾县七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公开选定供应商(前山、盐池)(二次)
标段一编号:TZYHM-2021-15-01
标段二:伊吾县七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公开选定供应商(伊吾县城、淖毛湖镇)(二次)
标段二编号:TZYHM-2021-15-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合格的供应商。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0:00前)。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4、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配送人员、资金、车辆等条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伊吾县)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局采购活动的处罚。
6、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7、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定期结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禁止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
方式:线下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备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教育局
地 址:伊吾县
联系方式:(0902) 672-1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源泉小区旁小二楼六排2-25
联系方式:17797857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娟
电 话:1779785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