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机车分时鸣笛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WZ-2021-20-J)(第二次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铁路机车分时鸣笛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标的物名称、数量
1#包件:干线内燃机车分时鸣笛装置129台,
2#包件:内燃调车机分时鸣笛装置 64台,
3#包件:和谐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69台,
4#包件:直流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30台(明细详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局首件鉴定,按照《机车零部件首件检验办法》(铁总运〔2014〕189号)的规定。
3.4 投标产品需具备批量装车(不分机型合计50台以上)证明。
3.5 投标人需通过IRIS认证。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1年4月29日10 时00分至5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分包件项目每套15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招标(试)>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时已报名成功的厂家无须再缴费,但需重新报名上传缴费凭证。)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7号三楼广州广铁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基地。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开标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7号三楼广州广铁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基地,需现场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信息楼416房
邮政编码:510000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61320453
邮箱:gzgtzbdl@163.com
开户单位: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支行
账号:4400140070505930001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日期:2021年4月2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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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测采购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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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干线内燃机车分时鸣笛装置
| DF4B型内燃机车
| 台
| 102
| 交货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实际发货时间和供应数量按合同签订单位通知执行。
交货地点:各有关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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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F4D型内燃机车
| 台
| 27
|
|
| 2#
| 2
| 内燃调车机分时鸣笛装置
| DF4DD型内燃机车
| 台
| 6
|
|
| DF7型内燃机车
| 台
| 34
|
|
| DF5型内燃机车
| 台
| 22
|
|
| DF12型内燃机车
| 台
| 2
|
|
| 3#
| 3
| 和谐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
| HXD1C型电力机车
| 台
| 9
|
|
| HXD3C型电力机车
| 台
| 30
|
|
| HXD1D型电力机车
| 台
| 30
|
|
| 4#
| 4
| 直流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
| SS8型电力机车
| 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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