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3]FJSZF[GK]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清流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一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1、投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中商务项“本地化服务”“为了与投标人沟通协调的便捷、有效性,服务质量的稳定 性,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服务机构或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3分。在在三明市内设有服务机构或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2分。在福建省内设有服务机构或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1)需列表注明投标人名 称、常驻人员名 称、联系电话等;(2)提供服务机构场所证明、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近一年在当地的纳税证明;(3)常驻人员身份证、及投标人依法为常驻人员在当地所缴纳的近本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更正为“为了与投标人沟通协调的便捷、有效性,服务质量的稳定 性,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3分。在三明市地区(除清流县)设有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2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并有常驻人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常驻人员身份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近一年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投标人依法为常驻人员在当地所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投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中商务项“业主评价”“根据投标人上述业绩的客户满意度评价为优秀的项目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的得1分,满分2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客户满意度评价为优秀的项目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的得1分,满分2分。注:不包含业绩情况中所提供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公安局
地 址:清流县碧林北路
联系方式:1395094261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8-825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长春
电 话:13950942615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