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1]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
2.1.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厂,项目用地面积50008.11m2,总建筑面积22871.13m2。主要包括本项目的物料暂存库(包括甲类暂存库、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等)、生产及辅助工程车间(包括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废包装桶清洗处置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化验楼等)、公用工程(包括门卫室、综合办公楼、食堂、暖通工程等)。
项目拟建设规模为2.22万吨/年,各系统处理规模如下:
1)焚烧系统处理规模1.5万吨/年,采用一条50t/d的回转窑焚烧线。
2)废包装桶清洗处置系统0.72万吨/年,采用一条24t/d的废包装桶清洗处置线。
2.1.3合同估算价:约19257.0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工程建设期:240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确保相关部门的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规划范围内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指导运行12个月(取得经营许可证后点火起)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具体为:
①设计范围:固体废物焚烧处置1.5万吨/年工艺线1条,废包装桶清洗处置0.72万吨/年工艺线1条,两条工艺线的公用配套等辅助设施及综合办公区的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消防、安全、节能等设计专篇,生产工艺设计,成套设备配套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外道路、绿化等,与设计相关联的审批与备案,以及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全部文件。
②设备物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废物收运暂存设施、焚烧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废包装桶清洗设施、供配电设施、仪表及自控技术系统、乙类库智能仓储系统、全厂智慧管控系统、实验室设备、暖通空调系统、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等所有专用系统设备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保管、调试、人员培训等一切工程采购及安装,设备物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
③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地基(含桩基)与基础(含设备基础)、水池等地下构筑物、主体建筑结构、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精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受配电、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建筑节能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室外排水、室内外消防、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基坑支护及基坑监测、土石方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配套工程及三通一平、有关部门的审批备案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满足设备安装及试运行的配合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其他障碍物迁移、临时用水用电节点铺设及接入、工程所需的所有设计范围内外场地平整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设计范围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等各专业工程。
④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第三责任险;2.建筑工程意外险;3.建筑工程一切险;4.工程设备安装一切险;)、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及开办、生产职工培训、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检测、建设期间安全环保措施等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
⑤指导运行:指导运行期限为12个月,以获得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点火为起点;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须对甲方的生产人员进行理论和操作培训并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⑥服务范围: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按地方规定完成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建筑册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结束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厂房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并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18年4月1日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厂房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指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并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至 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邳州市土山镇工业园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牛山路12号
区复兴路东侧18号
邮编:221000 邮编:221000
联系人:鲁工 联系人:朱启晨
电话:0516-69882228 电话:13013980951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