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根据投标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方案和措施、对现场监理机构的领导和保证措施等方面予以评分。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
13-15
;较合理的得
11-13
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
9-11
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重点把握、难点分析合理的得
9.0-10.0
分;较合理的得
7.0-9.0
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
6.0-7.0
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关于克服工程施工难点和降低工程造价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建议合理的得
9.0-10.0
分;建议较合理的得
7.0-9.0
分,建议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
6.0-7.0
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
分
| 总监理工程
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
18
分
①
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
1
个担任过高速公路项目的副总监、副驻地及以上岗位职务的加
6
分,本项最多加
6
分;
②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或优秀监理工程师奖励的,每次加
6
分,本项最多加
6
分。
业绩评审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款要求为准。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100
×
E
1
;
(
2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
100
×
E
2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0.5
、E
2
=0.3
。
评标价得分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最低得分为零。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
绩
| 15
分
| 高速公路
监理业绩
要求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最低要求”的得9分;
①近3年每完成一个不少于1000万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②近3年每完成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其中房建工程不少于5000平方米)施工监理合同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1.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可重复计算加分。2.证明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款要求。3.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成员分工的业绩为准。
|
技术能力
| 5
分
| 技术能力
要求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3分。
投标人近5年
内
获省、部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的,每一个奖项加1分,本项最
多加
2分。
评审依据:1.提供官方网站获奖公示网络截图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获得的奖项为准。
|
履约信誉
| 5
分
| 单位信用
评价
| 5
分
|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0
年度
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为AA级得
5
分;A级得
4
分,B级得
3
分。(
当年未进行
评价
的投标人,
等级按B级确定)
评审依据:提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查询网址和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