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龙日种畜场都江堰综合科研基地及红原科研后勤保障基地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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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220202100084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龙日种畜场都江堰综合科研基地及红原科研后勤保障基地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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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00000.00 |
最高限价(元) | 300000.00 |
采购需求 |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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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四川省龙日种畜场都江堰综合科研基地及红原科研后勤保障基地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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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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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到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 |
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络方式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28-86762961(网络获取可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15678037@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如无法备注公司名称请在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图片及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315678037@qq.com):待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对应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
售价: | 15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监督管理办公室:阿坝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0837-2831520; 2、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信用融资:3.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3.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能环保等。 6、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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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龙日种畜场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四川省龙日种畜场 |
联系方式: | 1899044640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904 |
联系方式: | 028-8676296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肖敏 |
电话: | 18990446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