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30,截止日期:2021-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昌吉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阜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改善项目-阜康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阜康,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XJHY-2021-0426-CG-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改善项目-阜康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 座13层13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2021-0426-CG-02
项目名称:阜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改善项目-阜康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6000
最高限价(元):76000
采购需求:
阜康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2291.26m2,建筑层数:地上2层,建筑高度:14.3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及附属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备注:
项目地点:阜康市第三中学院内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近1年的社保明细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13:30分截止,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 座13层1316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青年壹号A座13楼招采服务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青年壹号A座13楼招采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1500元整,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056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在职单位近1年的社保明细证明(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请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教育局
地 址:阜康市天山南街
联系方式:1356531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 座13层1316室
联系方式:0994-238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电 话:0994-238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