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太原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WFC167,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5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WFC167
项目名称:太原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财政与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7,390,000元
最高限价:7,390,000元
采购需求:共二十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通过选聘中介机构参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该项目由市国资委统一代为采购,数量以实际服务企业数为准,合同由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与中标中介机构签订。通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彻底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查核实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
由于清产核资企业数量庞大,时间紧、任务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得兼中。当同一供应商在多包排名相同时,应选择预算金额较大包中标,本次招标共分二十个包。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如遇国家政策性要求,依据实际工作量按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
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X年X月X日账内账外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认真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含土地)、负债、对外担保以及所有者权益等各项清产核资材料,以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
(2)负责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的监盘工作,现金类监盘面要达到100%,存货类达到80%,固定资产类达到60%。
(3)核对、询证、查实企业债权、债务。
(4)对企业清查出的各类损益及挂账进行审核,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及挂账所必须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经职业推断和客观判断,发表鉴证意见,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5)对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对内或者对外的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诉讼情况以及根据职业推断认定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披露。
(6)调整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原因造成的错账,以核实家底,最终实现审计认定的会计报表符合单位使用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
(7)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会计报表。
(8)就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与企业充分交换意见后,出具正式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填报清产核资软件系统和有关电子文档。
(9)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金核实结果批复后,协助企业按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调账。
(10)帮助企业在清产核资基础上,针对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2、★人员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人员至少包括5名注册会计师和15名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并附人员证件(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响应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5月6日09点00分至2021年5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5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入口上传响应文件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7731313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0351-2377110010-86483801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阳路国瑞大厦904室
联系人:高宏煜
联系电话:0351-2020528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高艳芳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2377108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