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
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SH-ZB-FW-202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对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送审的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对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已完工达到竣工决算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4、项目依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石油审〔2018〕144号等规定。
三、技术要求
1、审计目的
1.1 结算审计是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关规定,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的审查和确认,核实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造价,评价工程结算管理水平。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建设;结算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结算资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真实、准确、合规;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实际相符,价格是否真实合理;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现场签证单等是否真实、合理、有效,手续是否完备、及时。
1.2 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 重点关注投资完成情况和资产交付使用情况、竣工验收条件具备情况、建设程序履行和建设管理情况、投资效益效果,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审计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同意的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咨询业务,并及时向招标人报告审计项目业务进展情况。
2.2投标人不得与建设工程施工方私自接触或收受好处,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正确性,维护招标人正当利益。
2.3投标人在进入招标人工程、检维修项目现场时,须遵守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要求。如因违反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造成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4完成现场审计后,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的“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审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措施。
3.人员要求
3.1审计人员应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并严守商业、技术秘密。要加强对审计的组织领导,排除各种因素对审计的干扰。
3.2审计人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审计组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要求的时间内,完整、全面地提供有关审计资料,对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书面承诺。审计组应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廉政建设监督。审计组要在现场项目经理或审计组长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落实审计定性。
3.3投标人指派到此项目的审计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结算审计人员应从事过炼油与化工工程费用控制工作并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竣工决算审计组成员除有造价审计人员外还应有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经验并取得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4投标人提供拟派的审计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资质。
3.5投标人为招标人拟派的造价审计人员应熟悉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熟悉石油炼化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和定额,财务审计人员应熟悉财务管理、工程财务核算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工作,拟派往的各审计人员熟悉石油炼化工程的土建、安装、管道、仪电等各专业的结算审核工作,熟悉石油炼化财务工作;在以往工作中无不良业绩记录。
3.6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工作量的大小要求投标人调整人员配备。
3.7审计咨询服务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所更换人员的业绩、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驻人员,严禁以低代高。
3.8 该项目在履行期间内,在招标人工作需要时,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配驻现场办公审计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4.违约处罚
4.1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不适应工作要求,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合同价款0.01%的违约金。
4.2未经招标人批准,投标人擅自变更审计人员,投标人应按下列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人民币1万元/人次。
造价员、会计师:人民币0.5万元/人次。
4.3投标人审计咨询服务人员与他人串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4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期限提供审计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向招标人支付咨询费用总价0.1%的违约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造价咨询业务,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中介组织备选入围单位(审计函【2017】7号);
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有在炼化企业中完成新建、改造、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工作业绩,有检维修工程结算审计业绩)5项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须提供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人、造价师及造价员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不少于2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满足招标人审计现场要求。
5、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截图)。(3)2019年1月1日至今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时前(北京时间)(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2)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1、标书费电汇底单2、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Excel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PDF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le_0804@163.com 。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5 月 27 日 8 时 45 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7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12800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林彦杰
电 话:0471-3351129 电子邮箱:lyj1@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王乐 邮箱: 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 25911530 手机: 1822263436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7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5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