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I1301000075031007001G01,
芦台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芦发改[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荣盛路:新建主干路1223米,主要包括路基工程53067立方米,机动车道路面2643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路面6797平方米,人行道面积9837平方米;雨水管线1137米,污水管线916米,给水管线1214米及交通附属设施,绿化面积5850平米。荣昌路:新建次干路833米,主要包括路基工程23806立方米,车行道路面11114平方米,人行道路面3700平方米;雨水收水口54个,污水管线736米,给水管线806米及交通附属设施。万安街:新建支路588米,主要包括路基工程8728立方米,车行道路面492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968平方米;雨水管线498米,污水管线602米,给水管线589米及交通附属设施。欣河西侧路:新建支路246米,主要包括路基工程3117立方米,车行道路面1756平方米,人行道路面1968平方米;雨水收水口18个,污水管线250米,给水管线250米及交通附属设施。三排干渠河道治理:治理面积为32407平方米,广场节点铺装246平方米,景观漫步1904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238平方米,木质栈道2210平方米,景观平台648平方米,水上栈桥3座;岸线优化、清淤15155平方米;景观绿化14851平方米;儿童设备1组;定制标识牌5个,定制垃圾分类垃圾桶5套,定制户外座椅12个,照明系统34套,音响及广播系统3套,给排水系统14851平方米。盛世大道破损路面维修。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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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可以等于2家),牵头人必须为工程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06 09:00至2021-05-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芦台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军安里尚座花园地下底商D02号(东1)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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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东
| 联系人: | 赵新 |
电话: |
022-69383450
| 电话: | 1771953567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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