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金鹤公园北广场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安区金鹤公园北广场硬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安区金鹤公园北广场硬化工程。
2.项目编号:SYCG2021-003。
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603,394.55元)。
4.工程地点:金鹤公园北广场。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782370640@qq.com),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1)如本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本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只有发送邮件成功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选择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地方分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五、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开标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开标大厅。
六、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
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地 址:鹤岗市兴东路109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8646896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盛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8800462360
3.项目联系人方式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8800462360
2021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