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1202100029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森林扑灭火队伍建设装备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0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 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表格中序号44 工业级无人机★无线图传设备需具有国家无线电型号核准证;表格中序号53无人机★无线图传设备需具有国家无线电型号核准证”删除。
2.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表格下方备注‘★’符号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投标无效”更正为“‘★’号项不参与评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在合同签订时查验检测报告。未提供承诺函投标无效”。
3.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7.投标人评分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或白皮书,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查验原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更正为“7.投标人评分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查验原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3.4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序号2说明中 ▲项须提供检测报告或白皮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更正为“▲项须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 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特此更正!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1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0-31944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泸州起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7号楼11层11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0-28887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话: | 0830-288878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