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建设项目乍龙停车区及加油站合作经营+加油站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石林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昆明段)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6】1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乍龙停车区及加油站合作经营+加油站建设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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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招标人及停车区和加油站合作经营、建设需要为准。 (1)项目要件办理:接受招标人委托,代为办理加油站建设及投入经营所需的全部项目要件,保证建设及经营程序合法合规;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站房、罩棚、罐池、室外场地及附属、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防雷接地、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比选方案、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有)、施工图预算、安全风险评估、水保及环保评估、水保、环保专项设计及本项目后续服务等工作。 (3)设备采购:根据设计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的设备清单,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工作。 (4)施工:建筑工程、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相关配套设施的供水供电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发包方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合作经营停车区及加油站:合法合规经营停车区及加油站,采用基本租赁费+租赁费增长率+成品油销售提成进行合作经营,向招标人支付租赁费(含基本租赁费及租赁费增长率计算的租赁费)和成品油销售提成收入。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招标人及停车区和加油站合作经营、建设需要为准。 (1)项目要件办理:接受招标人委托,代为办理加油站建设及投入经营所需的全部项目要件,保证建设及经营程序合法合规;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站房、罩棚、罐池、室外场地及附属、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防雷接地、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比选方案、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有)、施工图预算、安全风险评估、水保及环保评估、水保、环保专项设计及本项目后续服务等工作。 (3)设备采购:根据设计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的设备清单,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工作。 (4)施工:建筑工程、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相关配套设施的供水供电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发包方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合作经营停车区及加油站:合法合规经营停车区及加油站,采用基本租赁费+租赁费增长率+成品油销售提成进行合作经营,向招标人支付租赁费(含基本租赁费及租赁费增长率计算的租赁费)和成品油销售提成收入。 |
2.3 总投资:2000万元 |
招标规模:20000000元 |
2.4 资金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境内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1计划工期: (1)设计、施工及项目要件办理工期为60日历天(含建设前期要件办理及达到经营条件的相关手续办理,其中商务要件办理期限为30日历天); (2)乍龙停车区及加油站合作经营年限10年,合作经营期限自加油站建设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2.8.2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并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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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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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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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其授权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2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法人授权负责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化工甲级设计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须具备管理经营加油站的经验及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5.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5.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2020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2021年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以授权分公司/子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提供总公司/母公司报告及财务报表)。 3.5.5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加油站新建或改建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加油站建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3)经营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至少经营过5个高速公路一级加油站经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注:同一项目包含上述业绩的,可分别计算。 3.5.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加油站经营管理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有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2)投标人拟派的合作经营负责人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3年以上加油站经营管理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有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加油站新建或改建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有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取得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加油站建新建或改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有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5.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合作经营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停车区及加油站合作经营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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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0 09:58至2021-05-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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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3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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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开标方式中任意一种:(1)投标人选择现场开标时,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选择智能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1小时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招标人、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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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西路罗衙立交管理用房3楼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
招标联系人:龙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70709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6014082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