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1年05月11日 13:4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行政区域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13: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预算金额 | ¥11.03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璐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7880999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53023600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璐 024-57880999 |
项目概况
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H2021-055
项目名称: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费率1.3%
2.最高限价:费率1.3%
3.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兼投兼中。
4.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23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李璐 024-5788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 话: 024-5788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