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开招字〔2021〕第60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民晟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市2019年中心城区公租房项目FG08-27-01、FG08-28-01地块桩基检测;
3.工程地址:位于赣州经开区客家大道北侧,新塘路东西两侧的凤岗片区;
4.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3748.9㎡,总建筑面积约210096.48㎡;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投资:约103962.44万元,检测费用约6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7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赣州市2019年中心城区公租房项目FG08-27-01、FG08-28-01地块的相关所有桩基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低应变检测、桩基取芯检测、静载抗压检测等);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江西省及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
3.具有相应检测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单个检测合同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桩基检测项目。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拟派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取得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提供检测人员情况表及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0.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1.其它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在招标人规定的工程检测开始时间前确保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否则视为中标检测单位无履行合同能力,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2)中标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开展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四、其他
1.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执行。
2.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3.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投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赣州民晟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刘春华
联 系 人:谢婧
电 话:0797-8169273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师睿
联 系 人:林欣格
联系电话:15770846366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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