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烟囱拆除施工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16:18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烟囱拆除施工工程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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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16: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 09:30 |
开标地点 |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874235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0-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工024-23874235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南街朗勤产业园666 10-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工024-25958729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烟囱拆除施工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105003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烟囱拆除施工工程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2.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投标证明书; 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4.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5.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证)及保险;高空建筑安装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0-1号
联系方式:叶工024-23874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南街朗勤产业园666 10-3
联系方式:史工024-25958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024-2387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