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XZB-2021-0333S(招标文件编号:QXZB-2021-0333S)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技术和价格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16-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技术和价格评审服务 | 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评审、价格评审服务,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整体规划、技术路线、设备选型、预算编制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保证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 1.编制要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内容要涵盖全面;研究要涉及多个学科,综合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现定量相结合、静态描述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既要体现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又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实践指导意义。2.项目完成的成果文件应具务及时、清晰的结论,能为后期决策提供准确信息。3.完成的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同时完成的成果文件应达到相关规定的深度等相关内容。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1、严格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专业服务。2、接到采购人的需求后,应在2个小时内指定专人上门对接项目,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和专业意见。3、拟投入本项目至少包含正高级职称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与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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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友谊(评审小组组长)、杜娟、傅征帆(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0万元以下:0.8万元;20—50万元:1.5万元;50—150万元:1.8万元;150—300万元:1.5万元;300—500万元:1.5万元;500—800万元:1.5万元;800—1000万元:1.5万元;1000万元以上:投资总额的0.3%
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8291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蒋文伟;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伟
电 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