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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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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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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发布时间: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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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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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镇原县教育局以镇教项目字〔2022〕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甘财教【2021】71号),招标人为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CY【2022】公-051-3
2.2项目名称: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2.3建设地点: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院内。
2.4工程内容: 1、新建室外电缆YJV-4x150-SC100FC306米。2、渗水砖院坪恢复57.2平方米。
2.5资金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甘财教【2021】71号)。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25日。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207352.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2年6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7日12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6月17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2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后送至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
地 址:镇原县县城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99934196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 系 人:吴亚楠
联系电话: 0934-8888685 15293469300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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