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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诊断型耳声发射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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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龙岩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诊断型耳声发射器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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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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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龙岩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诊断型耳声发射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2]RWZB[GK]2022011
项目名称:龙岩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诊断型耳声发射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7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7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27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7800元
投标保证金:127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诊断型耳声发射器
1(台)
是
详见招标文件
1278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80000元
投标保证金:3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32007-医用内窥镜
电子鼻咽喉镜
1(条)
是
详见招标文件
38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备注描述: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包2(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备注描述: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1417:00至2022-07-04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人民医院
地址: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联系方式:廖女士,0597-3392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郑婷婷、张美荣,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0597-2556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张美荣
电话:0597-255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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