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a { height: 60px; font-family: "宋体";.tdleft { text-align: left; word-wrap: break-word; height: 30px;.tdright { word-wrap: break-word; height: 30px;
| 新丰镇幼儿园功能性配套用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2397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新丰镇幼儿园功能性配套用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1-330402-89-01-213340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2022〕14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2397;总投资:2114.9600万元;招标估算价:1814.4100万元 2.1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荷路北侧马塘汇弄东侧 2.2建筑规模:本项目拟新建综合楼一幢(含食堂、连廊),以及西侧大门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321.21平方米,拆除原有食堂,建筑面积约 299.84 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初步设计方案 2.3招标范围: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保修服务等,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其中包括室内装饰、安装、弱电、暖通等。详见招标文件说明和招标人初步设计方案。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预验收合格之日止)。 2.5质量目标: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委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293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 ;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10时00分。 3.7其他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乙级及以上资质(实行总包);(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承担过建筑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 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并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16日至 2022年07月18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17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8.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高先生 | 联 系 人:杨先生 | | 电 话:13511359616 | 电 话:15305736997 | | 地 址:嘉兴市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 | 地 址: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备注:。 |
| 2022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