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湖北省某部生活区绿化整治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YAKOX-G1003)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某部生活区绿化整治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YAKOX-G1003)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4-24
详细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采购生产型高速单张纸喷墨印刷机

二、项目编号:2025-JK13-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生产型高速单张纸喷墨印刷机

见详细技术参数。

见详细技术参数。



1

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85万元





 备注: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要求供应商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等。)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85万元;

※3.最高限价:85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2025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8:30



12:00

,下午

14:30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

 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kjyjbm3@163.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8571508801/027-85965451





地 址:湖北省 武汉市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7-85965184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内蒙古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快速检验检疫综合楼和报关报检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新建龙烟铁路工程通信仪器仪表系统采购再次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西省第7批第5期长协寄售包34稀料1项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 文化科技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 北海市文物局《北海市第五批、第六批文件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j招标通知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钻石家园电梯维保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苏省年浦口区老旧小区(江浦片区一期)整治出新项目珠泉路农贸市..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宾阳供电公司年营销技改项目古辣营业厅改造采购失败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绿化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