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空调机550m3/h制冷:2.8kW制热:3.6kWR410A0.86kW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空调机550m3/h制冷:2.8kW制热:3.6kWR410A0.86kW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25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空调机550m3/h 制冷:2.8kW 制热:3.6kW R410A 0.86kW(招标编号:NWZ250509-2333-07579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调机550m3/h 制冷:2.8kW 制热:3.6kW R410A 0.86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空调机组20000m3/h 制冷:104.4kW R407C 44.7kW
1.000
台
2
空调机组20000m3/h 制冷:104.4kW R407C 44.7kW
1.000
台
3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4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5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6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7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8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9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10
空调机组20000m3/h 制冷:194kW R410A 70kW
1.000
套
11
空调机组20000m3/h 制冷:194kW R410A 70kW
1.000
套
12
防腐防爆离心通风机B9-26-No4A 2900r/min 5.5kW/304
1.000
台
13
防腐防爆离心通风机B9-26-No4A 2900r/min 5.5kW/304
1.000
台
14
管道风机TD-424 2900r/min 3kW/Q235
1.000
台
15
空调机550m3/h 制冷:2.8kW 制热:3.6kW R410A 0.86kW
1.000
台
16
空调机550m3/h 制冷:2.8kW 制热:3.6kW R410A 0.86kW
1.000
台
17
换气机 .55Kw 4500m3/h Q235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是空调设备制造厂商,具备大冷量屋顶式风冷空调机组(制冷量≥180kW)的生产制造经验,并提供项目案例及合同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其下属分(子)公司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两个或以上企业,同样或相似型号的产品近五年的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包含、签字页、清单页及技术协议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无合同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及信息不完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指派专业项目经理现场指导安装及联络协调,指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以上证书,并且该工作人员必须专项负责本项目,提供盖章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
至
2025年4月3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初春玲
联系人:
冉海燕
电 话:
021-68991618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chuchunli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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