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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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新冶路41号(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标及需方提供的图纸、规格要求制作。
三、质量保证:供方严格按照需方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供方到需方指定现场提供服务,实行三包。
四、交(提)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适合于长途运输,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费用供方承担。
六、运输方式、到达(港、仓库)及费用负担:供方自定,费用供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合同第二款执行。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滚动支付90%货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收到增值税发票满一年支付。
九、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守约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
违约方主张经济损害赔偿,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
1、若因供方单方面原因未能按规定的合同交货期交货,则按照以下计算办法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迟交货2周:每迟一
周支付该迟交产品货款的2%;迟交4周:每迟交一周支付该迟交产品货款的5%;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该款可以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迟交货30天以上,需方有权单方面对本合同整体或部分书面通知解除,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供方承担。其
余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十、质量处理: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异议时,供方无条件配合需方解决。
1、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数量短缺、产品锈蚀及产品质量等问题,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因此而发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
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方防锈、包装质量及交货期等问题,导致需方产生经济纠纷的赔偿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装运过程中
(比如吊装)造成设备损坏而供方无能力解决时,则由供方书面委托需方处理,其相关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3、涉及质量返修:①供方返修,损失及费用自担,②供方委托需方返修,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③因时间急需,
需方有权协调委托第三方返修,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4、因供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三天内派人到需方现场处理;同时,供方须向需方赔偿因供方
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费用(包括返修、补制、机加工、往返运输等损失及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常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说明:1、约定的其他书面依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请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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