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河北省太阳能发电一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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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太阳能发电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以项目启动通知单(SLAB250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太阳能发电(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8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80.5314万元(含税)。2.5标段招标范围: 太阳能发电工程总承包,包括详细设计、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包括必要的拆除及场地平整)、竣工图编制、投产试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文件归档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6)2020年以来有以下业绩:①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允许最多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名(设计成员1名,施工成员1名);(2)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名成员担任;(3)联合体设计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3.1(1)款、第3.1(2)款下1)项中的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第3.1(4)、3.1(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②项业绩;若联合体设计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应具备第3.1(6)款下第①项业绩;(4)联合体施工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3.1(1)款、第3.1(2)款下1)项中的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和第3.1(3)(4)(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第③项业绩;若联合体施工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应具备第3.1(6)款下第①项业绩;(5)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若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人员担任。(3)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若为联合体,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人员担任。(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2020年以来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若为联合体,安全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人员担任。(5)质量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若为联合体,质量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人员担任。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9日 09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6.2开标地址及场所: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标室。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石化街2号;邮编:050099;联系人:许涛;电话:0311-80860213、80860475;电子邮箱:xut.sjlh@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tal/#/)和()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11.异议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冯亚军0311-80869385电子邮箱fengyj.sjlh@sinopec.com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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