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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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由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HW2025-025。2.1.2项目名称: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勘察设计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岸坡防护4.54km;新建闸站1座、渠首闸1座;拆除重建倒虹吸1座、渡槽1座。2.1.4资金由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2.1.5项目投资估算:约3300万元。2.1.6建设地点: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麻森乡,南北七支渠,起点北外环,终点小西河。2.1.7服务期限:(1)勘察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出具建设工程勘察文件;(2)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上述服务期限为计划的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限应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对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进行勘察,并出具建设工程勘察文件;(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获有关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二项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5特别说明:依据“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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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勘察服务内容,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设计内容;(2)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3)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勘察负责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和“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400:00至2025-05-20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5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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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弘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联系方式:张晓乙,电话:0318-2060357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民政服务局
电话:0318-2208968
电子邮箱:gyxqnb@163.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弘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S392(衡井公路)科技谷1号楼
地址: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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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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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张晓乙
电话:
0318-2896669
电话:
0318-20603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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