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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张掖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025年张掖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5-05-22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年张掖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2   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年张掖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XZB-GSTT-2025-0106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2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3套、便携式总烃分析仪(FID+PID)7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张掖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监管能力,及时对重点污染区域及污染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测,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采购一批便携式检测仪器。现开展设备采购工作。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详见技术规范书





2套





张掖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3套



3

便携式总烃分析仪(FID+PID)

7套



2.2.2 本次招标预估金额:330万元(含税,税率13%);

2.2.3 质保期:12个月;

2.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92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3.5.1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3.5.2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大于等于330万元(含税),同类业绩定义:气体检测设备销售类。

业绩提供要求:

(1)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签章页,签章页需含有签订日期,若没有签订日期,则不予认可)和相对应合同下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相对应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或结算单下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框架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相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协议金额以提供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总额计算,签订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对于框架协议,若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无效。

(4)如合同或框架协议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5)以上业绩金额均指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的含税金额。

(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业绩不予认可。

3.7 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投标人黑名单”的;

(12)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甘肃省级投标人黑名单”的;

(13)与其他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4)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便携式总烃分析仪(FID+PID)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3.11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出具的投标设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便携式总烃分析仪(FID+PID))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为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方式)。

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1.1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2条款。

5.1.2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2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3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 。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层(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函/保险)。

6.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平台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4号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931-87781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层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杨勇、邵鹏元、甄盼盼

电   

话:17739979796、19913909950、18993138405

传   

真:/

电子邮件:694605784@qq.com

网   

址:/

开户行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86210601730180102000318(账号说明:本账号为招标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投标人高度重视)。

9.2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961438588@qq.com)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章)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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