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文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黑玉村路灯照明安装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1.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黑玉村路灯照明安装工程(二次)1.2、项目编号:WQGL2025-171.3、项目预算金额:316081.97元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黑玉村路灯照明安装工程(二次)1.5、资金财政资金1.6、工 期:30天1.7、质量要求:合格1.8、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或承诺函):(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9)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并提供承诺函附响应文件,为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附响应文件即可3.《磋商文件》的获取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5 月 26 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安阳市灯塔路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北30米路西。现场领取。3.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盖公司红章)。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6 月 6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安阳市灯塔路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北30米路西。5.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6 月 6日 上午 09 时 00 分。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文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安阳市灯塔路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北30米路西二楼)。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网站上发布。7. 项目联系事项:1、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贾红斌电 话:18568851688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2、代理机构:河南文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联 系 人:樊女士电 话:0372-5055588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灯塔路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北30米路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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