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太中银线电力架空悬式绝缘子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XY-TZYXDLJ
1.招标条件
太中银线电力架空悬式绝缘子整治项目已由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项目)预算待下达通知单 》(财预通〔2025〕8号)批准建设。太中银线电力架空悬式绝缘子整治批准103.86万元(不含税),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供电段。建设资金使用太中银铁路公司安全生产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银川供电段。本次太中银线电力架空悬式绝缘子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
太中银线电力架空线悬式绝缘子质量较差,近几年频繁发生绝缘子绝缘击穿中断供电的问题,为保证供电安全,需对悬式绝缘子进行整体更换确保正常供电。将太中银线目前使用的4482片悬式绝缘子及相应连接金具进行更换(不含耐张线夹),更换悬式绝缘子型号为XP-70,所有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悬式绝缘子需提供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同批次第三方检验报告,消除因悬式绝缘子材料质量不良的问题导致影响供电安全的情况发生。太中银线电杆处在沙漠区段,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突出,施工时长受既有线路停电等因素影响,投标单位投标后必须无条件完成施工内容。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2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标段:
①太中银线电力架空线悬式绝缘子整治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工或在建铁路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对项目经理要求:从事相应工程项目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7.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8.无国铁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18:00分至2025年6月4日18:00分,在ljgsgcb01@163.com邮箱(陇建公司工程部汉语拼音首字母小写)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并在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书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邮箱发送),视为报名不成功。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供电段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南街
邮 编:75002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51-392130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730000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0931-4926067
电子邮件:ljgsgcb01@163.com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0931-4925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495076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8.2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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