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集中采购(鸿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调度数据网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集中采购(鸿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调度数据网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6-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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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集中采购(鸿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调度数据网设备购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J-2025-5(33)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集中采购(鸿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调度数据网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集中采购(鸿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调度数据网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2、到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
3、到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4、采购内容:详见需求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标段生产制造商、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交换机和路由器)生产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有效授权);
2.所投产品(交换机和路由器)具有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
3.需提供所投产品(2022年5月1日至今)(路由器)销售业绩1份。(注,业绩以合同为准、配套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封皮、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有(2022年5月1日至今)调度数据网销售业绩1份。(注,业绩以合同为准、配套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封皮、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起至2025年06月0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平台联系电话:李工:18519736657、田工:13404848714(周一至周五8:30-20:30,周六周日9:00-17:3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投标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30日-2025年06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需通过此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价格文件解密”,查看最终经济标截标时间,并进行经济标解密操作。
六、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8.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8.2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取费标准或金额:以中标/成交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乘以折扣率90%。
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不乘以折扣率90%。
(2)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账户名称: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外滩支行营业厅
账号:1001262119040555603
行号:105290076002
注:供应商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信息。
8.3场所服务费:中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71-6229968
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782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ehvzbb@vip.163.com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汇金道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人:黄瑾、邵琦、甘伟、黄春、陈薪伊、杨豪杰、梁辉仲
联系电话:15598081252、13081512460
邮箱:ziwennmg2025@163.com
CJ-2025-5(33)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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