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供应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查询截图及链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且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查询截图及链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录一。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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