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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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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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09:00
重要:此项目无需报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综合交通枢纽工程1.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占地面积18616.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920.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444.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75.14平方米),由地块1和地块2建设内容组成。地块1:建设乘客服务中心(商业)、交通配套服务中心、交通调度服务中心和交通换乘服务中心,基底面积4144.59平方米,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700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7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32.49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25个,充电桩63个。地块2:建设物品寄存及托运服务咨询中心、客运企业服务中心(商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商业),基底面积4238.33平方米,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915.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73.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42.65平方米)。地下停车位91个,充电桩46个。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面积约4930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装配式面积约为8254.4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0724.6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市政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建筑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11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六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3.5 投标人自2020 年 5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1亿及以上的桥梁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1 09:00至2025-07-1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网络递交(方式)向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凯翔,联系电话:1888882112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88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其勇 联系人: 王凯翔 电话: 0318-2075001 电话: 1888882112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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