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
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
2.2招标范围: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全品类食材物资采购。
招标内容:为南疆地区轮南工业园区项目、上库工业园区项目等项目提供全品类食材供货。
2.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南疆地区。
2.4招标金额:采购招标金额为含税150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销售额3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业绩合同中至少体现5种及以上本项目所需食材大类,合同数量不得超过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和累计超过300万元的发票统计表。
3.5.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2024年底),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出具)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3)未被“信用中国”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需承诺在本项目供货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供货点。或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供货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设立供货点。并能按项目部要求及时更换货物或为临时性餐饮提供食材。
3.7.3投标人提供用于每日送货的冷链运输车不少于一辆,封闭食材送货车不少于一辆,如为自有车辆,限定为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下,需提供车辆前侧45度角清晰车辆外观图片(需清晰显示车牌等信息)和对应行驶证(需清晰展示所有人和有效期)等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及车辆行驶证(需清晰展示所有人和有效期)及车辆图片(需清晰显示车牌等信息)。
3.7.4不接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若未及时发送的,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开票信息承诺书预留的邮箱或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9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联系人:刘梦洁 联系电话:17799159590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刘国栋、郑爽邮箱:zhengshuang518@
电 话:/手机:18622828616、13011269782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25913358
邮箱:zhengshuang518@、liugdong@
2025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附件:平台操作指南(1).zip
附件:投标人投标特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