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双方“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6、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3914088964;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苏州市及区县“苏采云”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博物馆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北街204号
联系人:吴嘉星、金霭冉
联系电话:0512-67576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人:沈鹰、陈晓梦、徐杰、刘木兰
联系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鹰、陈晓梦、徐杰、刘木兰
电话:0512-62826523